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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纪法——对待患者简单粗暴构成违纪吗?
日期:2026-10-26 浏览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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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法解读

在群众心目中,医院是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神圣场所。但个别医院工作人员群众观念淡漠,在群众面前“爆粗口”“设障碍”“显能耐”,对待群众态度恶劣、方法简单、作风粗暴,不仅影响医院声誉,更破坏和谐的医患关系。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医务工作者身处民生一线,直接和人民群众打交道,要切实树牢以患者为中心的理念,强化宗旨意识、群众意识、服务意识,涵养“心德”“行德”“口德”,将每一位患者都视为亲人对待。以心换心,方得真心。

纪法依据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三)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造成不良影响;……

条文链接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第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八条

来源:《医院纪法100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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