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疫情防控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
日期:2022-12-06 15:40:01 浏览量:2563
省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 指挥部)
鲁指办发〔2022〕228 号
省委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签发人:曾赞荣 孙继业
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疫情防控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市领导小组(指挥部),省直各部门、单位:
经研究,确定自2022 年12 月5 日零时起对有关疫情防控2022-12-06政策措施进行优化调整。具体如下:
一、居民通过互联网平台或者药店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四类药品”,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
再需要实名登记信息。
二、取消交通场站、港口码头、高速卡口等场所强制性核酸检测“落地检”要求,继续提供“愿检尽检”服务。
三、居民进入公园、景区、服务区等公共场所,乘坐地铁、公交、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不再查验健康码和核酸检测阴
性证明。
省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 年12 月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