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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修人员(临床医技专业)管理规定(附进修申请表、协议书)
日期:2021-03-03 10:25:55 浏览量:2852

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进修人员(临床医技专业)管理规定

为规范对来院进修的临床医技专业人员的管理,提高进修培训质量,确保进修带教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制度。

1、进修人员条件

大专毕业临床工作2年以上、本科毕业临床工作1年以上,身心健康,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已注册相应执业范围,原则上执业范围必须与所学专业一致,如因增加注册专业等原因来院学习者,必须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注明方可。每一个医技专业学习、每一个临床亚专业学习时间至少为三个月。

2、基本流程

凡拟来我院进修人员,先持有效证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医师执业证、医师资格证、职称证等)到医务部联系,经初步审核合格并征得进修专业科室同意后,填写《进修申请表》、《进修协议书》,相关表格可从医院官网下载。

医院每年3月、9月分两批次接收进修人员,拟进修人员须按指定时间报到。原则上进修时间不低于3个月。报到时携带:

1)        进修申请表(一式两份)

2)        进修协议书(一式两份)

3)        单位介绍信

4)        医(技)师资格证、执业证复印件一份

5)        两张一寸彩照

经医院岗前培训后,入科室进修。入科后的进修带教工作由科室选派临床经验丰富、带教能力强的带教老师负责,进修期间必须严格遵守进修人员工作要求,进修结束前一周内由培训科室组织进行结业考试(不合格者给予一次补考机会),合格后到医务部申请《进修结业证书》,认真做好自我鉴定,培训科室负责人为进修人员做出书面鉴定后,到医务部盖章,同时将胸牌交回医务部。因故终止进修或进修期间有违规、违纪者,一律不办理结业手续。

3、进修费用

属滕州市辖区范围内的乡镇卫生院、有合作关系的医院免交进修费外,其余人员进修费按照每月150元标准一次交清,中途因故终止学习者进修费一律不退。

4、进修人员工作要求

进修医师无论在原单位任何职称,在我院进修期间均按低年住院医师对待,遵照三级医师负责制进行管理。

1)进修期间应服从医院和科室的共同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我院各项规章制度等,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

2)进修人员应积极参加医院、科室组织的业务讲座、查房、病例讨论等学术活动;进修人员不具备我院处方权,不允许单独进行各项诊疗活动、签订各种协议书及出具各种证明。无权收藏我院病历、影像图片、心电图等资料和标本;对医院的有关统计数字、病人医疗情况等属于保密范围的,不得随意向外泄露;进修人员在培训计划之外的医疗行为不予授权,如违反一经发现责任自负,并取消其在院进修资格。

3)进修人员入科、轮换科室时,需由医务部通过钉钉发送《来院进修人员进科单》,科室负责人接到钉钉通知后方可接收进修人员并安排排班及带教。不允许科室私自或不按规定接收进修人员。未经医务部同意不得自行调整进修科目及时间,否则按自行中止处理;进修期间,原工作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调换进修人员。

4)进修期间应严格遵守医院作息时间,不得随意请假,如确有特殊原因请假超过一天,必须到医务部办理请假手续。因单位有事请假需单位来函,因病请假除急诊病假证明外,均由我院开具病假证明。不论病假、事假进修期限均不顺延,逾期不归的不再安排进修学习,并不发结业证书。

5)要爱护医院设施及公共财产,如有损坏按医院工作人员损坏赔偿规定处理。医疗仪器、医药用具,未经带教老师同意,不得擅自动用;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防医源性损伤。

6)进修人员进修期间利用我院资源发表的学术论文和相关研究成果,须经科室负责人同意,并署名“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知识产权归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所有。

7)进修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医院将中止其进修,退回原单位:由于工作责任心或技术原因,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发生医疗缺陷、纠纷者;不服从医院、科室管理,违反医院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者;违背职业道德,给医院、科室声誉造成不良影响者;各级行政部门在例行检查中发现违规者;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者。

修订时间2021.1.5

附件1:进修申请表(临床医技专业).doc

附件2:进修协议书(临床医技专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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