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医清风
医院纪法——供应商的宴请可以参加吗?
日期:2026-11-02 浏览量:12

纪法解读
医务人员违规接受供应商安排的宴请、娱乐等活动,不仅破坏医生执业活动或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也损害医务人员 “白衣天使”的纯洁形象。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供应商看似热情、悉心安排的背后,往往隐藏着贪婪逐利的目的,而医务人员稍有不慎就容易被“围猎”。
《九项准则》规定:“严禁参加供应商安排、组织或者支付费用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管住嘴、守住心,不仅是健康的生活方式,也是与供应商交往的正道。
纪法依据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一条 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条文链接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处分法》第三十四条
来源:《医院纪法100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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