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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纪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处分的影响有哪些?
日期:2026-07-27 浏览量: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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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法解读

2023年11月6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颁布实施,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有关事宜作出明确规定。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的种类为: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开除。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警告处分的,在作出处分决定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档次;受到记过处分的当年,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的当年及第二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聘用到高于现聘岗位和职员等级。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参加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或者工勤技能人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已经退休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前或者退休后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应当受到处分的,不再作出处分决定,但是可以对其立案调查;依规依纪依法应当给予降低岗位等级以上处分的,应当按照规定相应调整其享受的待遇。

事业单位中的公职人员,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来源:《医院纪法100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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