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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纪法——对抗组织审查调查的后果是什么?
日期:2026-07-13 浏览量:620

纪法解读
面对组织的审查调查,有的党员干部表面积极配合,实则避重就轻;有的互相串通,订立攻守同盟;有的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真相;有的故意销毁证据,隐匿非法所得等。对抗组织审查调查,无异于螳臂当车,最终只能走上错上加错的歧途,必将受到更加严厉的惩处。
与其“欲盖弥彰、惶恐不安”,不如“坦然面对、轻装前行”。只有主动配合审查调查,争取组织宽大处理才是正途。
纪法依据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三条 对抗组织审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串供或者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二)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三)包庇同案人员;(四)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五)其他对抗组织审查行为。
条文链接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第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十三条
来源:《医院纪法100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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