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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修人员(护理)来院告知书
日期:2026-01-05 浏览量:1398


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进修人员(护理)来院告知书 

为规范进修人员管理,保障护理教学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我院护理专业进修人员来院相关事宜告知如下,请各位拟进修人员仔细阅读并遵照执行:

一、进修人员资质要求

1. 基本条件:需具备合法执业资格,持有有效的身份证、《护士执业证书》等相关专业执业证件,且执业状态正常,无不良执业记录。

2.学历与职称:进修人员需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护士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工作经验:需从事相关专业临床工作满2年及以上,具备一定的临床实践能力,能够适应进修期间的学习和工作要求。

4.其他要求: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及精神类疾病。

二、进修手续办理

1. 请认真阅读《关于规范卫生健康系统进修学员备案管理的通知》,下载并填写《滕州市卫生健康系统进修学员申请表》,一式三份,完善有关部门的盖章。

2.我院按季度接收进修,进修手续办理时间为每个季度第一个月(1月、4月、7月、10月)的第一周的星期二(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具体时间为当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请医院同意接收的进修护士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前来办理,逾期将不予受理,需顺延至下一季度办理。

三、需携带的物品

1.身份证明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2.执业与职称材料:护士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学历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单位证明材料:所在医疗机构出具的《进修派遣函》1份(需加盖单位公章,明确进修专业、进修期限及推荐意见)。

4.其他材料: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四、其他注意事项

1. 进修人员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我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医院及科室的管理和安排,认真完成进修学习任务。

2. 需提前确认进修专业及进修期限,进修期限原则上不少于3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3. 办理进修手续时,所有复印件需清晰可辨,原件经审核后退还本人,复印件由医院留存归档。

4. 进修护士按进修计划根据护理部安排到相关科室报到,护士长接收进修人员并排班,不得随意缩短或延长进修时间。

5. 进修期间不得随意请假,3天以内的病假,持诊断证明由所在科室护士长签字,经护理部批准后方可休息,特殊情况需持单位证明材料,经科室同意、护理部批准后方可离院。事假超过1周、旷工1天或有严重违反医院规章制度的行为将终止进修。中途无论何种原因终止进修,一律不退进修费,不作进修鉴定,不发进修证书。

6. 进修人员的夜班费等,如有需要,待进修结束后由护理部开具证明,回原单位领取。

7. 进修人员自带工作服、工作帽和其它生活用品。

8. 缴费方式:现金或刷卡转账,不接受微信或支付宝。

 

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护理部

2025年12月31日  

附件1:关于规范卫生健康系统进修学员备案管理的通知.docx

附件2:滕州市卫生健康系统进修学员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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