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门诊就诊患者告知书
日期:2020-02-04 浏览量:3337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您好!
根据山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应急响应要求,为有效防范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避免交叉感染,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现就来院就诊注意事项告知如下:
一、门诊就诊患者及陪同家属请佩戴口罩来我院就诊,做好自我防护;就诊患者尽量减少陪同家属。
二、现医院对于所有来院人员进行体温监测,请患者及家属主动配合!
三、请您实名就诊并如实向医务人员说明居住史或旅行史,不要隐瞒。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请主动前往门急诊预检分诊台筛查或发热门诊就诊:
发热,或伴有乏力,咳嗽等呼吸道症状;
近期有湖北地区旅行史或居住史;
曾接触过来自湖北及其它地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有聚集性发病或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接触。
四、慢性病复诊患者尽量预约挂号(手机微信、支付宝均能居家预约),并按预约时间来院,减少医院逗留时间。
五、用过的一次性口罩请不要随意丢弃,请放入黄色医疗废物桶内,必要时寻求工作人员帮助!
六、请做好个人防护,不去人员密集场所,尽量少乘坐电梯。
七、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勤洗手、不随地吐痰、咳嗽时注意遮盖口鼻。
八、知名专家门诊:消化内,儿科,小儿中医,耳鼻喉,眼科,神经内科在相应诊区接诊,其他名医门诊暂时停诊,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医院部分专家承担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救治任务,随时有停替诊的可能。如预约医生停替诊,一律按预约时间优先让替诊医生接诊,请谅解。
面对疫情,请保持健康心态,不轻信、不传谣,群防群控、众志成城,共同保护我们健康幸福的家园!
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 门诊部
2020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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