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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患者、陪护及探视人员告知书
日期:2020-02-06 浏览量:3198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当前正值全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为有效抑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和蔓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即日起进一步加强住院患者、陪护及探视人员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疫情防治期间,原则上谢绝探视患者。紧急情况如确需探视患者,请您于11:00-12:00或16:00-17:00探视。其余时间,谢绝探视。如有以下情形人员,请勿前来探视: 

  1、发热,或伴有乏力、咳嗽等呼吸道症状。 

  2、近期曾途经湖北或有湖北及周边旅行、居住史。 

  3、曾接触过来自湖北及其它地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4、有聚集性发病或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接触。 

  5、其他可疑不适症状。 

  二、每位住院患者只允许1人陪护,并且固定陪护人员。特殊情况(如手术、抢救等)当日可留2人。 

  三、陪护人员须爱护病房设施,保持病房清洁整齐,减少不必要走动,不得随意到其他病房走动。 

  四、陪护人员不得擅自翻阅医疗文书及资料,不得将病人私自带出院外。 

  五、患者和陪护人员应严格遵守医院管理要求,注重自身防护,戴好口罩,做好手卫生,定时开窗通风,并配合做好体温测量和登记工作。如出现咳嗽、发热等症状,请立即报告管床医生或责任护士。 

  六、用过的一次性口罩请不要随意丢弃,请放入黄色医疗废物桶内,必要时寻求工作人员帮助。七、其余按照本院《住院病人管理制度》《探视陪护制度》执行。以上所述事宜,意在最大限度降低医院交叉感染风险。带来不便,敬请见谅。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 

                                                  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 

                                                    2020年2月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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