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我院面向社会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
日期:2020-04-23 浏览量:3386
为满足核酸检测的社会化需求,经市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我院医学检验实验室可以面向社会进行个人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采样时间:每天上午8:00-11:00
二、采样地点:筛查门诊(感染性疾病科门诊区域内)
三、采样标本:咽拭子
四、收费标准:200元/样本
五、出具检验报告时间:采样后24小时之内
六、咨询电话:0632-5510993
为满足核酸检测的社会化需求,经市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我院医学检验实验室可以面向社会进行个人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采样时间:每天上午8:00-11:00
二、采样地点:筛查门诊(感染性疾病科门诊区域内)
三、采样标本:咽拭子
四、收费标准:200元/样本
五、出具检验报告时间:采样后24小时之内
六、咨询电话:0632-5510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