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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纪法——倒卖患者信息构成犯罪吗?
日期:2025-11-03 浏览量: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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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法解读

近年来,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泄露、贩卖患者信息的案件时有发生,诸如孩子刚出生奶粉销售商就发来祝贺短信、老年人去了趟医院就接到保健品推销电话等。贩卖患者信息进行非法获利,致使个人信息安全受到侵害。

《九项准则》明确规定:“严禁违规收集、使用、加工、传输、透露、买卖患者在医疗机构内所提供的个人资料、产生的医疗信息。”违反上述规定,情节严重的涉嫌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纪法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四)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五百条以上的;……(七)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八)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数量或者数额达到第三项至第七项规定标准一半以上的;……

参考条文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九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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