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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纪法--外转患者违规吗?
日期:2025-10-29 浏览量: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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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法解读 

《九项准则》规定:“除因需要在医联体内正常转诊外,严禁以谋取个人利益为目的,经由网上或线下途径介绍、引导患者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极个别医务人员为了蝇头小利,无视法律法规,将本单位诊疗的病人有偿转介到其他医疗机构或第三方检验机构就医,损害患者权益,破坏正常的诊疗秩序,涉嫌违规违纪甚至违法。

纪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医师在执业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直至吊销医师执业证书:……(五)利用职务之便,索要、非法收受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参考条文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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